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莞太路34号联丰创意谷11栋4楼整层

服务热线:400-8988-323 

0769-22110711 2211448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行业新闻>文章详情
家政服务员职业标准
发布时间:2014-09-29  来源:admin  点击:2758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了家政服务员的定义、等级、环境条件以及职业能力特征等众多方面。标准规定,家政服务员是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情的人员。      
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员的等级分为3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5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4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3级)。一般来说,家政服务员的文化水平应该在初中以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根据雇主的要求进行家务劳动。      
家政服务员工作的环境一般来说,应该是在室内、常温的情况下。如果需在外面高温、暴雨或其他环境工作,需先与家政服务员说明,并予以经济上的补贴。     
如果有从事或准备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可以先到正规的家政培训机构报名。能够正式上岗的家政服务人员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证书,而是在家政服务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者。      
经过正规培训的家政服务人员需先进行考试鉴定,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中国保洁培训网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分项目进行。申报初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须考“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儿”、“照料老人”、“


护理孕妇”六个项目,六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考核,初级不少于120分钟。其中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考核场地必须有常用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家庭用燃具及相关的用具设备。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