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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
发布时间:2014-09-28  来源:admin  点击:1216
《有关社会养老意见》提出,家庭服务业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动、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根据工作要求,“十二五”期间,东莞将扶持培育6个家庭服务业龙头企业,通过加快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全市家庭服务业新增就业2万人,同时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素质,争取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


在传统家政服务业发展方面,东莞接下来将走集约化、专业化、连锁化的道路,不断开发和提供新型服务,同时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居家护理服务、健康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
《有关社会养老意见》还提出,东莞将加快社会养老、残疾人居家护理和居家康复服务体系。东莞将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有关社会养老意见》还专门针对家庭服务业资本运作作出了规定,据了解,东莞将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业,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提供家庭服务。其中一个亮点是,市政府将按照市场机制向社会购买面向困难群众提供的家庭服务类公共产品。
将加强监管家庭服务业
针对家庭服务业监管问题,东莞将设置家庭服务机构资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诚信经营情况和服务品牌等资信查询功能,健全从业人员个人技能培训鉴定经历、个人从业情况、服务监督评价等资信查询功能。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将发挥社区的载体作用,统筹社区内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将家庭清洁、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统一纳入到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开设各类便民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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